
課程內容
現象學乃基於德國哲學家 Edmund Hussel(1859-1938)的哲學思維,其為一門對現象(phenomenon)進行探究的哲學。領導者 Hussel 認為知識是由檢視日常的生活經驗獲得,知識的來源來自事物本身,「回歸事物本身」即為現象學之理論基礎。存有being)在意識層面呈現並與意義(meaning)密不可分(穆佩芬,1996)。
現象學方法在研究本質,探討現象中最自然存在的部分也是萬物本來的樣貌,以及我們人類如何經驗這個存在的世界,當人類得以探討生活經驗中可能存在的意義結構時,才能捕捉身為人類在這世界上最具意義的生活境界。
(高淑清,2008)
[課程地點] 課前通知
[課程費用 ]
個案學員:6000元
見習學員:2000元
[繳費方式 ]
1.線上刷卡個案學員:
https://p.ecpay.com.tw/A2ECCCD
2.見習學員:
https://p.ecpay.com.tw/F03E254
課程時間
日期 |
時間 |
講師 |
2025年3月15日(六) |
09:30-17:00 |
李意儀 老師 |